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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诉讼费已收到!没想到判决刚生效,诉讼费就退给我啦。”近日,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退回的诉讼费后,对嘉鱼县人民法院便捷高效的退费工作表示称赞。
长期以来,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相关程序,层层审批,费时又费力。
如何减轻群众和企业诉累,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近年来,嘉鱼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胜诉即退费”先行试点改革,精准发力,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
今年5月,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后,在当事人填写了《当事人收款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基础上,再无需到法院办理任何手续,承办法官会主动负责完成诉讼费退费工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诉讼费退还当事人账户,免除了当事人可能因退费多次往返法院的烦恼。“该案从案件生效到主动办理退费,再到财务退费完毕,仅用了一天时间。”承办法官李博浪介绍道。
诉讼服务“小改革”,推动司法为民“大便捷”,从最初“线下退费”到现今“胜诉即退费”,从当事人“申请退”到法院“主动退”,每一次创新、每一步迈进,都彰显着人民法院砥砺奋进的精神、司法为民的情怀。
下一步,嘉鱼法院将持续聚焦司法服务中的“大民生”,扎实开展“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